兴政发〔2016〕32号 足彩胜负14场印发《2016年度兴隆台区网格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兴政发〔2016〕32号
足彩胜负14场印发《兴隆台区网格管理工作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垂管单位:
《兴隆台区网格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兴隆台区网格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兴隆台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推进兴隆台区网格管理、联动共治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整体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结合网格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类:
其中参加考核的单位包括:成立网格中心的中心街及参加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平台的职能部门两部分。
参加考核的个人为各街道网格员。
二、指标设定
(一)参加考核的单位考核指标分为如下三部分:
第一部分: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两部分单位在网格管理工作中的不同职能,分别设置两部分单位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指标。该类指标每年年末进行考核,占年末总权重的20%。
第二部分: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
平台系统根据两类单位主动采集案件数、自行处置案件数、案件按时办结情况、先行联系情况、诉求解决情况、前端管理情况等自动赋分。该类指标每月考核,年末按全年数据进行考核,占年末总权重的80%。
第三部分:加减分项目
年度中,凡机制推进、特色创新等工作获得区级以上通报表彰、经验推广的,视情况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二)网格员考核分为如下两部分
第一部分:网格员日常工作考核
考核网格员日常工作情况,包括考勤等网格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应完成的工作。该部分指标由区网格管理指挥调度中心提供参考标准,由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本街道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占总权重的50%。
第二部分:平台数据考核
指挥调度平台通过网格员手持终端的GPS定位功能,根据系统设定好的巡查路径和巡查清单,对网格员每天的巡查工作完成情况及案件采集核查情况进行考核,得分由系统自动生成,该类指标每天累计每月考核,占总权重的50%。
三、考核流程
(一)月度考核
依托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平台的绩效考核模块,对单位和个人两类考核对象开展月度考核。根据平台数据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并进行排名。每月的考核结果将自动生成考核月报报送至区领导及区考核办,并将工作数据推送至门户网站“兴隆台民声网”公布至社会群众。此外,网格员每月的考核由街道进行,并将结果报送至网格管理指挥调度中心备案,网格中心按照排名情况赋予网格员星级,五星级网格员比例为20%,四星级网格员比例为30%,三星级网格员比例为50%,同时将星级上传至系统及门户网站。
(二)年度考核
1.参加考核的单位
得分(100分)=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20分)+网格化管理日产工作(80分)+加减分项目
由区网格管理指挥调度中心牵头,于每年度12月开展对两类单位的考核,通过问卷测评、资料查阅、实际谈话等方式对各单位的制度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考核;按照平台产生的全年数据对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开展考核;各单位涉及加分项目,需准备材料并经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获得加分。
2.各街道网格员
得分(100分)=网格员日常工作考核(50分)+平台数据考核(50分)
网格员考核由区网格中心提供平台数据部分,由各街道主导本街道网格员考核。排名范围为各街道办事处,全区不进行总体排名。
四、结果使用
(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
两类单位的月度考核结果及年末考核结果,经区政府确认生效后,纳入区考核办本年度对相关单位考核中网格管理工作部分,将成绩按该项工作占整个街道绩效考核总权重的比例进行折算。
(二)作为查找差距、督促整改的依据。
以网格管理指挥调度平台为依托,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绩效考核和业务分析,每月自动生成的月报详细的体现出本月各类工作完成情况及各部门间差距,方便各部门找出问题并及时整改。
(三)作为网格员绩效工资考核依据
将网格员的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90分)、称职(60分-8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各街道评价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本街道网格员总人数的5%,评价为“良好”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本街道网格员总人数的25%。
社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其网格员考评不设“优秀”等次。
网格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1、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本职位要求。
2、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3、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4、因前端管理不到位,违法建筑(新增)、违法用地、房屋群租等重点类型案件“应管控未管控”被市民投诉举报。
5、网格工作月报通报一次无巡查路线或无案件上报且被认定为本人责任的。
网格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即确定为不称职:
1、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2、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3、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因前端管理不到位,网格责任区内出现越级上访、安全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未及时掌握,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5、因主观原因工作失职,出现其他违反组织纪律规定或工作原则的相关事项,造成一定影响。
6、网格工作月报通报两次无巡查路线或无案件上报且被认定为本人责任的。
网格员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评为“优秀”的网格员100%发放绩效工资;评为“良好”的网格员60%发放绩效工资;评为“称职”的网格员30%发放绩效工资;评为“不称职”的网格员扣发绩效工资。
(四)作为上报案件奖励依据
每名网格员月上报案件基数20条(涉农街道的14个村基数为10条),对超过基数的有效案件按每条10元进行奖励(如上报21条,按超出基数1条奖励10元),奖励总数上限以每名网格员平均20条为准,奖金额度由社区统筹调剂。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街道应成立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主任任组长,各社区主任为小组成员。
街道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考核对象要清楚认识网格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绩效意识,层层落实各项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考核对象单位的主要领导是网格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强网格管理队伍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先进技术手段保证网格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考核对象要按时报送各种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对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泄露秘密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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