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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劳动监察让“1+1﹥2”

 

    “你们的办事效率太高了,让我们很快就拿到了自己的工资,真是太感谢了……”日前,20余名外地来盘务工的农民工拿到15万余元“血汗钱”,看到兴隆台区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时,再也抑制不住内心激动心情,满眼泪花,连声直说感谢。这是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全力打造“阳光”劳动监察,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始终将打造“阳光”劳动监察作为提升执法质量、案件查办效能和维护劳动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不断在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上狠下功夫,使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在“阳光”下得到保障,劳动用工环境在“阳光”下得到维护,打造出了为民利民、务实高效的劳动监察队伍。截至目前,共为4626名农民工追缴工资7633万元,督促用人单与1065人补签了劳动合同,受到广大劳动者的好评。

  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将投诉举报流程、需要提供证据材料、案件办理规则、相关辖区监察员联系方式等内容张贴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让劳动者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透明服务,减少了来回奔波的辛劳之苦,提升了案件办理效能。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明了执法监察纪律,规范了执法监察程序,提升了执法监察效能。根据实际,逐步建立疑难案件研判机制和案件结果审理审查机制,利用大就业平台劳动监察子系统实行流转办案,打造了分工负责、相互监督、合力攻坚的执法监察新格局。严格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日常劳动保障检查流程,不断规范劳动监察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着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为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尽量实现“1+1﹥2”的功效。采取检查一家单位,宣传一次法律,规范一类行为;处理一起投诉案件,查找一次深层原因,总结一项工作经验,杜绝一类问题出现,从而建立了“一人双岗”、“一案双查”、“责任双究”的案件办理机制和部门联动、司法联动的协调处置机制,收到了明显成效

  “阳光”劳动监察让“1+1﹥2”,不只是劳动监察执法形式上转变,效能上的提升和模式上的创新,更是从源头上入手,让劳动者“投诉有门”,把欠薪案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区营造出了良好的工资支付氛围,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劳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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