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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7-04-24 浏览次数:1376

 

盘锦市兴隆台区统计局

2017年4月20日

 

根据年快报统计[1],现将2016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按照“实现全面升级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打造经济、城市、社会“三个升级版”的顶层设计,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在稳定经济增长、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2]29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亿元,增长0.5%;第二产业增加值93.7亿元,下降0.3%;第三产业增加值201.6亿元,下降2.6%。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6:31.5:67.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7264元,比上年下降12.6%,按年均汇率[3]折算为17660美元。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0.4%。其中,农业增加值1.3亿元,增长0.6%;牧业增加值0.3亿元,增长2.3%;渔业增加值0.1亿元,增长1.7%;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04亿元。

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412公顷。在粮食作物中,水稻播种面积6375公顷。在非粮食作物中,蔬菜播种面积252.6公顷。全年粮食产量50123吨。其中,水稻产量49841吨,蔬菜产量6233吨,水果产量28.5吨。全年肉类总产量1204.7吨。其中,猪肉产量736.88吨,禽肉产量439.69吨,禽蛋产量984.89吨。生猪出栏9211头,年末存栏9693头。全年水产品产量1080吨。其中,淡水产品养殖900吨。

三、工业

全区规模以上[4]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11.3%,其中石油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增加值下降86.8%,石油化工产业集群增加值下降31.4%。按行业大类分,专用设备制造业增加值下降89.6%,开采辅助活动下降31.7%,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下降20.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45.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中,原油加工量201.6万吨,比上年增长2.5%;石油沥青84.9万吨,增长7.5%;石脑油9.1万吨,增长57.7%;涂料0.6万吨,下降57.7%;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702.9万平方米,增长55.6%;塑料制品1.0万吨,下降59.7%,化学试剂 0.3万吨,下降52.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6.1亿元,比上年下降47.5%。利税总额-6.0亿元,比上年减少20.5亿元;利润总额-13.4亿元,比上年减少4.3亿元。

四、建筑业

全区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32家,完成总产值73.7亿元,比上年下降8.8%;竣工产值62.6亿元,下降7.8%。房屋施工面积44.7万平方米,下降27.0%。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37.4亿元,比上年下降41.8%。其中:区本级固定资产96.2亿元,下降44.6%油田投资41.2亿元,下降34.1%。建设项目投资127.9亿元,下降5.3%;房地产开发投资9.5亿元下降90.6%。
   全年第一产业投资1.1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0.8%;第二产业投资115.9亿元,下降10.5%,占84.4%;第三产业投资20.4亿元,下降80.9%,占14.8%。
    全年房屋施工面积5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3.6%;房屋竣工面积79.9万平方米,下降43.1%。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91.8万平方米,下降33.2%;商品房销售额41.7亿元,下降40.2%。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1.2亿元,比上年增长7.4%。分城乡看,城镇零售额119.5亿元,下降1.9%;乡村零售额61.7亿元,增长12.9%。按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额138.1亿元,增长6.6%;餐饮收入额43.1亿元,增长9.8%。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类值中,全年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2.8亿元,比上年增长1.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20.1亿元,增长5.3%;化妆品类零售额0.5亿元,增长9.4%;金银珠宝类零售额2.6亿元,下降9.0%;日用品类零售额0.4亿元,增长28.6%;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4.6亿元,增长5.0%;中西药品类零售额0.9亿元,增长15.2%;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0.5亿元,下降25.9%;家具类零售额1.8亿元,下降18.5%;通讯器材类零售额1.3亿元,增长0.2%;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8亿元,下降19.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0.2亿元,下降9.0%;汽车类零售额15.3亿元,增长6.3%。

七、对外经济贸易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组织8家企业参加“第十六届俄罗斯国际石油天然气设备及技术工业展览会”,支持辽宁华俄、陆海等企业设立海外办事处。完成辽宁天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仓建立,并培育盘锦越洋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建设。全年实际利用外资6275万美元。

落实各类政策资金800万元,推进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全区有出口业绩企业31家,出口超100万美元企业9家。全年实现外贸出口5747万美元。

八、财政税收和金融

全年税收收入完成30.9亿元,比上年下降9.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8.3亿元,下降7.0%。其中,财政口径税收实现17.1亿元(不含教育费附加),下降2.1%,占比为93.3%;政府非税收入完成1.2亿元,下降45.2%,,占比为6.7%。

全部税收中,五大主体税种完成21.8亿元,同比减少3.6亿元,下降14.3%。增值税全年完成12.7亿元,下降14.0%;营业税全年完成2.5亿元,下降40.4%;企业所得税全年完成4.0亿元,增长4.4%;个人所得税全年完成1.7亿元,下降11.6%;房产税全年完成0.9亿元,增长28.5%。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亿元,增长14.6%;教育支出3.8亿元,增长13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亿元,增长37.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亿元,下降19.1%。

域内新增贷款17.9亿元,非信贷融资31.5亿元,融资总量共计49.4亿元。

九、科技创新

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共29家,实现产值32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实现增加值6.4亿元。全年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6685万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2%。小巨人企业达到32家,全年实现税收收入6659万元。

高新技术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达到9个,新组建院士工作站2个,企业研究院4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家。

全年科技招商引资策划包装项目7项,签约注册项目2项(投资总额1亿元),内资到位资金0.3亿元。海兴科技、道博尔两家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实现了区内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突破。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实现落地企业35家。

全年全区发明专利申报212件,同比增长12%,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20项。

十、教育和卫生

2016年8月辽河油田教育管理中心正式划归兴隆台区管理,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于9月1日前整体搬迁到管理中心现办公地点,按照工作分工进行了人员整合。同时,完成了8所学校的撤并工作,目前全区有幼儿园100所、小学22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高中3所,有教职工5162人,其中,幼儿园有教职员工1933人,小学有1512人,初中有1081人, 高中有636人。

2016年,全区高中招生2042人,在校生6376人,毕业生2410人。全区初中招生1331人,在校生3974人,毕业生1470人。普通小学招生1465人,在校生9093人,毕业生1525人。幼儿园入园2389人,在园人数9771人,离园人数2736人。全区中小学入学率为10%,中考成绩再创历史新高,全区升入高中学生3215人,初中升学率为74.7%

构筑了由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个村卫生室为核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初步建立起了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格局。

十一、文化、体育和旅游

   举办“中国传统年画图片展巡展—兴隆台区展”、“建党95周年暨建区30周年文艺晚会”、“庆中秋节专场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等节日文体活动。全年走进社区、福利院、部队等地慰问演出55场,开展“书香盘锦2016获奖摄影作品展”、“打通乡村阅读最后一公里”、“建设学习型军营”等图书活动20次,举办 “盘锦读书会线下读书沙龙活动”6次。举办兴隆台区第四届运动会。组织参加红海滩国际马拉松比赛,协调全区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组织运动员300名、观众2500人参加活动。

广厦艺术街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开街运营,14栋主体建筑、北区、南区内街铺装完成并投入使用。总入驻144家,其中正式签订合同110家,装修32家,已经开业80家。总体招商签约率达到70%,其中北区签约入驻率达到95%。

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745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741.3万人次,接待入境旅游者3.7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63.6亿元。年末星级以上宾馆12旅行社82,其中总社47家,分社14家,门市部21家。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448036人(见下表)。其中,城镇人口426437人,乡村人口 21599人。全年出生人口3864人,出生率8.62‰;死亡人口1304人,死亡率2.91‰;人口自然增长率8.78‰。

 

2016年户籍人口数及构成

 

 

 

单位:万人

 

年末数

比重(%)

全区总人口

44.8

100

城镇

42.6

95.1

乡村

2.2

4.9

其中:男性

22.5

50.2

女性

22.3

49.8

其中:0-17岁

6.3

14.1

      18-34岁

9.1

20.3

      35-59岁

20.1

44.9

      60岁及以上

9.3

20.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65元,比上年增长5.6%。

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18户2019人,其中低保户1137户1855人、低保边缘户81户16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38.39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新增84户135人,退出320户600人,城市低保边缘对象新增18户43人,退出37户74人。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514元/月调整为每人550元/月。

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248对,补领结婚登记2090对;办理离婚登记1600对,补领离婚登记116对,查询婚姻登记档案1923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开展涉外婚姻业务办理准备工作。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81人,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9%。全年共向社会发布用工信息5612条,办理求职登记7080人,用工备案2100人。培训创业人员272人,全民创业2685人。直接扶持93人自主创业,带动405人就业,发放贷款683万元。享受创业补贴30人,带动就业180人。扶持创业带头人636人,带动就业3716人。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399人。其中高端科技人才41人,各类专业性急需紧缺人才308,各类毕业生基础人才50人。全年稽核养老1265名、失业1265名参保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量达到84603人,比2015年底增加了2127人。

十三、城市管理与服务

实施网格管理,在全市率先探索并成功开展城市网格化管理,把全区8个中心街道92个社区(村)划分为586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负责巡查服务。实现“三级联动”,建成了城市管理大联动平台,区级建立网格管理指挥调度中心、街道和社区(村)建立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4月份开始,大联动平台共受理案件251件,结案226件,结案率90%,工作效能得到提高。投诉指挥中心并受理12345投诉444件,民心网互动160件、民心网投诉60件,市局督办4341件,电话投诉335件。

全面完成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湿扫车全年出动2160台次,干扫车出动1980台次,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100%,次街次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75%。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全年清运生活垃圾7.5万吨, 合理调放重点路段及小区的垃圾桶30多个。清理外运垃圾残土3.35万立方米;清理粘贴广告、喷涂广告和地面广告共计65.7万条;清除世纪广场、步行街口香糖渍3万余处;清理泥土污染路面150万平方米;清捞南外环水系垃圾4000余立,平整场地2000平;配合街道社区治理周边环境,外运各类垃圾500余立。

十四、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重点对石油大街和向海大道的餐饮业油烟进行治理,两条街路两侧104家餐饮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强20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共调查企业16家(锅炉27台),现26台已全部拆除,1台整改。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年内现场检查企业140余家,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22家,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全年对辽河油田多种经营处的19家企业74个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其中47个项目完成环评审批;完成其他类企业环评审批43个;完成环保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5项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共排查环保违规项目30个,其中备案完善1个,督促整改2个,应依法关闭27个。完成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30个,完成率100%。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3起,死亡7人,受伤16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9起,死亡7人,受伤3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起,无死伤;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受伤13人,零死亡。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1美元兑6.6423人民币。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外贸出口数据、旅游数据来自区商务局;利用外资数据来自区经合局;财政税收数据来自区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区金融办;科技数据来自区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区教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区卫计局;文化数据来自区文促局;体育数据来自区文体局;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就业等数据来自区人社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等数据来自区民政局;资源环境等数据来自区环保和交通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区安监局;人口数据来自区公安局;网格化数据来自区网格中心;其他数据均来自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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