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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9〕19号 足彩胜负14场东方银座、香堤荣府等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合并、撤销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988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足彩胜负14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辽委办发20123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及新建小区的实际情况,决定设立东方银座、香堤荣府和康瑞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将振兴街道兴疗社区并入东方银座社区管理,成立东方银座社区兴疗工作站,撤销兴疗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1.设立振兴街道东方银座社区居民委员会。暂定社区工作者9名,含专职副书记1名,工作站人员3名。辖青年路以东,石油大街以南,石化路以西,惠宾街以北区域。

2.设立兴海街道香堤荣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暂定社区工作者9名,含专职副书记1名。辖赵家村郭岗子屯以东,科技街以南,辽河中路以西,天龙药业产业园以北区域。

3.设立惠宾街道康瑞社区居民委员会。暂定社区工作者9名,含专职副书记1名。辖林丰路以东,文汇街以南,石化路以西,友谊街以北区域(不含惠宾街道于家社区辖区)。将惠宾街道康桥、康惠两个社区辖区进行调整,调整后康桥社区辖林丰路以东,惠宾街以南,香稻路以西,文汇街以北区域;康惠社区辖香稻路以东,惠宾街以南,石化路以西,文汇街以北区域。

二、合并、撤销的社区居民委员会

将振兴街道兴疗社区并入东方银座社区,撤消兴疗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兴疗社区成立东方银座社区兴疗工作站,设站长1名及站员2名。原兴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改任东方银座社区兴疗工作站站长,其他成员担任站员,至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满前,待遇保持不变,由振兴街道安排人员分工。待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站职数再重新调整。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58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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