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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鼓励在职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公告

为鼓励兴隆台区现在职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投身国家国防建设,根据《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经兴隆台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兴隆台区组织选送现在职男性适龄青年参军入伍,并在退役后复岗。

一、选送条件

(一)兴隆台区大专以上学历现在职男性未婚人员,含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政府雇员(聘员);辅警;社区工作者以及区国资办下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名额不限。

(二)年龄24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员;

(三)户籍所在地为盘锦市兴隆台区。

二、退役复岗和享受优抚

(一)退役复岗

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士兵,兴隆台区按入伍前签订协议予以复岗。

1、退役人员返乡报到一个月内,兴隆台区按照原岗位安排退役人员入职上岗。如原岗位已取消,比照原岗位进行安置。

  2、服役兵龄计入工龄,退役复职后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身份、同岗位职工的各项待遇。

  3、非本人拒服兵役,部队做退兵处理的员工,兴隆台区予以复职。

  4、以下情况不予以复岗:

1)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或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人员;

2)服现役满两年后,提干或转改人员;

    (二)享受优抚

   参军入伍后除享受国家及省市相关优抚待遇和学费补偿外,兴隆台区同步给予以下优待:

1、参军入伍的人员列入政府人才选拔使用数据库,退役后,如果参加各种岗位考试及提拔使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参军入伍的职工服兵役期间给予发放基本工资。

3、参军入伍的职工服兵役期间各项保险接续。

4、对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人员,按所获得荣誉级别,对应兴隆台区“两优一先”人员待遇给予一定奖励。

三、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7月15日前,通过兴隆台区网站(https://www.panjin.gov.cn:803/web48/site/)与盘锦市征兵宣传媒体同步发布。

(二)应征报名。应征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经人社局和武装部联合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按盘锦户籍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

(三)体检和政审。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由区征兵办负责体检和政治考核。

(四)人选确定和办理手续。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与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参军入伍保障协议,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

四、报名咨询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咨询电话:0427-2823101

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427-2310689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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