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6号
- 发布日期: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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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盘锦高新区和驻区企业: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决定自2020年2月3日12时起至2月9日24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居民、村民出行管控措施。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格控制居民、村民出行。全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从事其
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相关工作外的,原则上不允许外出。
二、各社区、村以及物业小区,要切实担起责任,特别是对人口密集度高、管控难度大的,尤其要加强对居民、村民出行的管控。
三、各单位、各物业小区要做好厢式电梯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电梯厢内外均要放置消毒液或公用纸巾及装纸筒,乘坐电梯时要进行消毒或取纸按电梯按钮,按后将纸巾放入纸筒,不允许未做任何消毒、防护措施用手指直接接触电梯按钮。要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乘坐电梯时要带口罩,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四、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早晚市、超市、药店、粮店、加油站、加气站、小区门口等公共场所必须要安排专人值守,落实人员巡查把守,不戴口罩不准进出,人群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间距。
五、各社区(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做好本社区(村)居民、村民外出管控工作。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盘锦高新区、驻区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区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七、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各街道、社区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盘锦高新区、驻区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和职工做好自我防护,自觉居家,减少外出活动,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并带动朋友、邻里,积极协助社区(村)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村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在全区范围内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八、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相关部门要严肃问责。
九、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居民、村民出行管控时间。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请各位居民、村民自觉遵守出行管控各项要求,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共同联手、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令自2020年2月3日12:00时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