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主体公示名单(第一批)
兴隆台区司法局足彩胜负14场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通告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
主体名单请见附件
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
2020年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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