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区卫健局开展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活动
- 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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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兴隆台区卫健局组织卫健监督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省、市、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具体要求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场督导检查,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此次活动共检查了曙光水源站、兴东水源站、盘锦监狱水厂等12家供水单位。以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环境卫生、卫生操作程序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证持证情况、水质检测报告、消毒设施、消毒剂使用情况等为检查重点。现场开展检查和监测,督导组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现场制作相关执法文书,责令该单位期限整改到位。在督导检查后,工作人员向用水供水单位发放了《生活饮用水相关水质标准政策》、《生活饮用水卫生三项基本要求》以及有关用水供水质量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单。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了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能力,促进供水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接下来还将不定期的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春节期间饮用水供水卫生安全。(兴隆台区卫健系统宣传 李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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