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纪委监委足彩胜负14场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征地征收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监督举报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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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配合做好全区征地征收工作,经区委同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区纪委监委近期将重点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征地征收及自主腾退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举报:
(一)优亲厚友,接受吃请请托、收受财物,在登记、丈量、权属确定、测算、补偿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关照、帮助的;
(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截留、骗取、贪污、挪用补偿款的;
(三)隐瞒违纪违法问题、欺骗组织以及通风报信、包庇纵容,为违纪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
(四)散布虚假言论或信息,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拒不配合或采取授意、拉拢、腐蚀、贿赂等行为妨碍执行公务的;
(五)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在上述领域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向区纪委监委主动、如实、全面说明问题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明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管理权限不在兴隆台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区纪委监委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三、对于反映征地征收及自主腾退的补偿方式、标准等问题的信访举报,区纪委监委不予受理。
四、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市府大街16号兴隆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124010)
接访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市府大街16号兴隆台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0427-8223344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盘锦市兴隆台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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