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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447

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现将2021年第四批1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MA0XUEXX9R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甲1503 

法定代表人:陈晓

主要违法事实: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恒大华府售楼处精装修项目(建设单位盘锦嘉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拖欠于东、张德强等31名工人2020年装修工资103万元。

2021年5月13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指令书(盘兴人社监令字〔2021〕0000351号)要求企业限期内支付拖欠工人工资,但逾期未能履行支付义务。6月25日,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约谈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对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达整改指令书(〔2021〕0000692号)。在建设单位已全额支付施工单位剩余工程款情况下,施工单位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支付拖欠工人工资。

处理结果:为维护社会稳定,8月27日,该项目开发单位盘锦嘉鼎置业有限公司从施工单位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恒大其他项目工程款中调配资金支付工人工资兴隆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沈阳腾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案件,逾期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并依法依规严肃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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