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政办发〔2022〕10号足彩胜负14场印发《兴隆台区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2098


足彩胜负14场印发《兴隆台区乱占耕地问题清查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兴隆农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兴隆台区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九届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足彩胜负14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摸清全乱占耕地基本情况,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根据《盘锦市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足彩胜负14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足彩胜负14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求,将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抓落实对照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和验收销号制度,坚持整改、验收、销号同步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认真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找短板漏洞,不断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提高用地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真实耕地状况为本底,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目标(暂按“十三五”保护任务),全面摸排足彩胜负14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综合评估各街道耕地保护情况特别是耕地转为非耕地有关情况。实行有力有效整改措施,“零容忍”管住违法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法行为,要态度坚决、方法科学、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力打好乱占耕地清查整治这场硬仗,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乱象。

三、工作任务

(一)清查整治范围

本次清查整治对象为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以来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化”和“非粮化”行为。包括:

1.耕地上没有合法手续的房屋以及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地面硬化行为;

2.耕地上绿化造林,含铁路、公路、河渠两侧和水库周边等植树;

3.耕地上种植人工草皮;

4.耕地上挖湖造景,含人工湖、湖库塘拓宽等;

5.耕地上发展林果业、兴建坑塘水面等;

6.耕地上建设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

7.以建设工业园区之名圈占耕地或基本农田;

8.以基本农田治理为名倒卖土壤。

(二)不纳入清查范围的情形

1.依法依规取得用地手续的项目用地;

2.国土调查错误,明确在最新年度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的用地。

(三)耕地类的认定

耕地是指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

1.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耕地;

2.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用地;

3.应按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用地等。

(四)分类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口指导、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各街道、农场主体责任,规范耕地用途管制工作。

1.对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0年7月3日后),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整改处置,消除违法状态。对于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0年7月3日前),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

2.对各类“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足彩胜负14场要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足彩胜负14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要求,分类处置。

四、工作安排

足彩胜负14场根据本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清查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

1.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各街道、农场根自然资源分局提供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遥感影像、卫片图斑以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套核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提取疑似图斑,制作问题图斑台账,以街道(农场)为单位下发

2.动员部署。足彩胜负14场组建乱占耕地清查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行动员部署和培训。

(二)清查摸排阶段(2022年6月16日至731日)

1. 街道摸排(2022年6月16日至630

街道农场为摸排工作实施主体,充分调动街道农场和村分场组织力量,组织逐村(社区)开展外业摸排工作,经街道农场和村分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形成本辖区初步摸排结果台账。要充分发挥村分场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在乱占耕地清查所在村分场、组张贴公告,将摸排结果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监督。

2. 区级审核(2022年71日至715

对各街道、农场初步摸排结果台账,由自然资源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逐地块进行内外业审核、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街道和农场,督促纠正。审核通过的,审核人、复核人分别在摸排结果台账上签字确认。

3. 市级审核(2022年716日至731

 区级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级审核,市级审核通过后,区、街道两级形成最终摸排成果台账,逐级逐环节签字确认后,于7月3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足彩胜负14场组织街道农场及有关部门,根据问题台帐,逐地块开展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逐个研究,按时消除违法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跟踪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和拆除复耕情况,对整改缓慢和不力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将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级相关主管部门将直接立案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街道、农场及时总结清查整治情况,于11月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清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总结工作进展成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乱占耕地清查整治,是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是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加大保护力度的重大举措。各街道、高新区管委会及兴隆农场要充分认识从严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乱占耕地清查整治工作,坚持保护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足彩胜负14场成立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整治工作。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各街道、兴隆农场主要负责同志是清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协调各方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有关情况。

(三)加强部门联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土地监管机制,实现网格员与自然资源分局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运输、公安、司法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成果共享。要通过部门联动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落实监督责任。足彩胜负14场要严格管控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坑塘等非耕农用地,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生。对典型问题案例要实行公开曝光、公开处理,依法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严肃追责;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从严查处。要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跟踪问题图斑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开展警示约谈;对问题严重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道、兴隆农场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乱占耕地清查整治工作。各街道要设立举报电话,引导、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及时发现、举报乱占耕地行为的强大作用,使违法者无处遁形。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做好正向宣传引导,确保社会稳定,为清查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兴隆台区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兴隆台区乱占耕地问题清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尹久辉    

副组长:宋伟峰  副区长

                刘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郑学龙  副区长

魏晓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李元鹏  区财政局局长

                李德恒  区发改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三强  区司法局局长

孙洪谦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局长

王赫麟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诗音  区交通局局长

白雅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梁    区文旅局局长

                寇晓东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法院副院长

张相明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立斌  区城建中心主任

杨  涛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部长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洪波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雪峰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明山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贵臣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兴隆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办公室主任孙洪谦(兼)。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推进清查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街道、农场落实清查整治任务,对各街道、农场清查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总结工作进展成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兴政办发〔2022〕10号政策解读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