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隆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清单

发布时间:2023-04-13 浏览次数:106

部分 行政确认

1.《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已经2004年6月4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3.《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经2015年6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5.《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部分 行政奖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第七十三条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3.《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一条

5.《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部分 行政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4.《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8.《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2006年4月5日颁布)

9.《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10.《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11.《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12.《森林防火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15.《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16.《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8.《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19.《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部分 行政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五条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部分 行政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3.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4.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6.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7.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8.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0.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1.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2.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14.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15.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16.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17.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18.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执行。

19.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20. 《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

21.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2. 《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23. 《辽宁省消防条例》

24. 《森林防火条例》

25.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2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9.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3.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5.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36.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7.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38.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39.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40.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1.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42.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0.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51.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