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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政府:

2023年,兴隆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足彩胜负14场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全面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兴隆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深学细悟明方向。全区上下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聚焦关键少数,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3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全区364名科级领导干部参训。区委宣传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区直有关单位、各街道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8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48次。强化单位部门跟进学,全区各领域各部门各系统48家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区委法建办组织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测评测试活动,全区参加测试测评1361人,测评平均成绩83.86分。区法学会以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助力全社会共同学,区司法局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全面做好自主评估,组织全区各执法单位结合日常执法、普法工作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30次,受众数量537人。

2.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区委法建委坚决扛牢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政治责任,健全“一办三组”运行机制,组织召开2次法建委会议,听取法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确定本年度法建委工作要点,协调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制定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48个,实现“一人一单”。组织召开全区述法大会,全区57名领导干部采用专题述法形式进行述法,述法报告合格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依法治区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区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区委法建办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完善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委法治建设办,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力度。健全法治督察工作体系,制定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方案,纳入本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并开展常态化法治督察,推动全区法治建设不断走深走实。

3.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实现全域宣传普及,全区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增强。在2022年和2023年新入职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中,设置了《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一课,教育引导66名新入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在新形势新阶段下,在新的岗位上遵法守法,用法治思维履行职责、服务群众。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制定了全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优化方案,做到了事业单位机构调整优化工作与“三定”规定制定、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同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街道机构编制工作,围绕街道调整优化后运行情况开展调研,在街道机构设置、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人员编制等方面向全区街道征求意见建议,为街道调整优化后高效、合理运行提供基本保障。区直各部门梳理调整权责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针对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发现的“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兴隆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并在兴隆台区网站公示,发布区级行政许可211项,“清单之外无审批”。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清风辽宁政务窗口”,9个窗口被评为盘锦市“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目前全区30个部门、11个街道和118个社区(村)全部完成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编制工作,其中涉及高频、热点事项322项,违规禁办情形359个,容缺办理事项95项。全区各部门落实“千人助千企”活动,为企业办实事。区委政法委组织政法单位开展“服务企业直通车”活动,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行动,发现涉企业案件11756件、涉信访案件47件、涉超期案件153件,分别解决涉企业案件11747件、涉信访案件27件、涉超期案件109件。区公安分局印发《兴隆台公安分局涉企挂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梳理自查自清台账,涉企挂案数量2件,完成清理2件。

4.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开展依法治理政府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招商引资开“空头支票”等专项行动,解决问题17个。兴隆台区共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0833.95万元,现已全部清零。持续推进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及时跟踪已列出还款计划无分歧欠款的还款进度,加强台账管理和督导督办。组织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专项活动,集中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对区直部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不及时回复意见、不研究落实举措的,实施台账管理,2023年以来,未执结案件7件、推动执结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99.0084万元,制发《预限高通知书》4份。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行政决策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条例的要求,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及标准,进一步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规范,确保每一份规范性文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定期开展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

2.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工作,制定《2023年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目录中包含2个重大决策事项。各部门依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合法性审核32件。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事项26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39份。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互动式”解读利企惠民政策,搭建政民沟通桥梁,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涉企检查管理办法,足彩胜负14场八家执法部门上报62项检查计划,已于一月末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区各执法部门162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采取点名调训方式加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评查258本,其中行政处罚案卷77件、行政检查案卷180件、行政许可案卷1件,聚焦规范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规范等重点内容,以评促改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效。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修订工作,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18家行政执法部门事项清单和依据进行公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柔性执法实施方案,免罚金额20000元。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便民职能,依托各司法所推进行政复议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公示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将行政复议服务咨询功能拓展延伸至基层末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截至2023年11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其中不予受理7件,复议维持2件,复议终止1件,正在受理中3件。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做好全区公职人员出庭应诉培训,通报典型案例。在每次出庭应诉前,区司法局安排专人对机关负责人进行案情陈述、答辩、提交证据、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庭审程序专案培训,使机关负责人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从“不出庭”向“愿出庭”到“敢出声”转变,这一做法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组充分肯定。

2.建立健全诉前调解机制。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联合兴隆台区司法局,自2022年6月起出台了《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足彩胜负14场“诉前调确”“诉前调书”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在后续的工作中也制作了《调解员培训手册》,并出台了《兴隆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调解员及诉调对接人员评选办法(试行)》,各项文件形成组合拳,对诉前调解整个流程做以细致规定,以及对诉前调解成功后的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做以明确规定,确保调解员的工作有理有序有据。截至2023年10月,诉前调解团队通过繁简分流新收案件2193件、结案1974件、其中调解成功962件,调解成功率48.73%。

3.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法律顾问队伍精准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目前共服务全区117个村(社区),并实现与各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室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对接,形成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化解纠纷、为民释疑解忧的综合性、一站式纠纷化解机制,让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养成了“有法律问题找社区律师”的习惯。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了解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实现群众有难事、遇急事不用出村(社区),就可享受到及时高效法律服务,有效维护基层群众权益。并采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模式,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法律服务,由司法所牵头各社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优势,引导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广大群众以合法方式、途径解决遗留问题和群体性问题。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一月一坐班”制度,定期、定时、定点开展坐班服务,每次坐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开展1次法律讲座,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属地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社区群、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法律咨询等活动。2023年截至目前全区法律顾问服务村(社区)数量117个,提供法律意见87次,提供法律咨询102次,开展普法宣传44次。

(六)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福尚兴隆台”微信公众号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发布作品12篇。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充分利用春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动员全区普法力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82余场次,各级媒体发布新闻报道46篇,受众5万余人。拓宽普法宣传的传播面,引导和促进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大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开展全区街道法治建设专题调研,组织全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召开法治建设学习研讨工作会议,提升全区街道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以全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为主阵地,强化“访调”“诉调”对接机制,落实“四所一庭”联动,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定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大讲堂,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678件、化解纠纷1877件、收集信息线索559条、解答法律咨询380次、开展宣传教育498次,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区委法建办加强了对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指导,依据《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厘清司法所工作职责,要求司法所全面履职、打造特色。改造升级司法所基础设施,充实司法所队伍力量,优化人员结构配比。全区11家司法所完成星级司法所自评复查,着力提升人民调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积极履行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职责,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加强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执法和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档升级,中心近期被评定为辽宁省首批、全市唯一一家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依法开展政府督察工作。制定完成《2023年兴隆台区督察检查考核计划》,共计23项内容。加强对督察检查考核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深入街道、社区(村),直插基层减负观测点,以下看上发现问题,持续开展跟踪问效。将各部门各单位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对执行计划有偏差、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以及开展督察检查考核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相应减分,督促推动工作整改。

2.推进执纪执法贯通。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文书格式,结合足彩胜负14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兴隆台区纪检监察文书模板,对文件呈批单等文书进行规范并制作了范例,确保审查调查流程文书规范统一。持续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职责,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移交、协作配合。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邀请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重要工作部门谈”线上主题访谈,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 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营商局、司法局等13个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相关部门的40余名工作人员,设立咨询台,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等形式宣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政策,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提升企业和公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知晓度。

二、存在的问题

过去一年里,兴隆台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全区法治人才不足;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要提升。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区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为奋力谱写兴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依法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政务服务质效。强化信息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开,增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公开性。三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贯彻实施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纲领性文件,加强全区法治队伍建设。四是强化法治教育,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围绕法治工作重点,确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针对不同普法对象,进行相应的宣传。牢固树立执法人员规范和程序意识,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六是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法律明白人”的教育培训。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行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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