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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1-08 浏览次数:19

科学引导、鼓励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台桔子广场分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分公司等实体店经营者根据经营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明确参与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具体服务内容(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款时限、退货退款方式和流程以及相关说明等)。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秉承“企业自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同时鼓励企业作出更有利于提升消费体验和消费粘合度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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