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28 浏览次数:3

为做好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盘锦市财政局《足彩胜负14场印发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农发[2024]17号)、《足彩胜负14场做好2025年盘锦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足彩胜负14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惠民政策,推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财政补助资金为引领,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推动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兴隆台区各相关街道、兴隆农场。

(二)、实施内容。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支持方向

(一)推进规模化养殖

围绕今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重点,鼓励和扶持稻蟹养殖企业、稻蟹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蟹、扣蟹混养模式,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加快补齐水产养殖业发展短板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试验、集成、示范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工作力度、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基地和典型,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全区范围内遴选2家稻田成蟹扣蟹混养模式示范基地。项目标准为交通便利,水源充沛,稻蟹综合种养面积1000亩以上。

)加快高质量发展

积极宣传引导近年来经逐步探索形成了稻蟹综合种养高产高效养殖模式, 调动养殖户的积极性,扩大稻蟹综合种养规模,提高稻蟹综合种养效益,加快推进稻蟹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做好苗种选择、稻田工程、饵料投喂、病害防治等工作。

示范基地建设

1、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推广河蟹土池生态育苗、稻田成蟹、扣蟹混养模式,稻田高产高效河蟹养殖模式,做好苗种选择、扣蟹暂养、饵料投喂水质调控、病害防治等工作,提升河蟹品质、提高  养殖效益。

2、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稻渔综合种养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推广,扎实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使用优质苗种“光合1号”,提高养殖成活率促进减少用药。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扎实推进水产养殖病害预测报工作,防止疫病扩散和盲目用药。配合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3、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河蟹养殖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推广示范基地,开展河蟹养殖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投喂,评估产量、病害、成本及总体收益等,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

(四)扩大宣传引导。

提高对渔业发展补助政策的认识,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引导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进稻蟹综合种养产业规范化规模发展。                         、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标准

(一)主体明确

项目实施主体为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权属明晰

稻田为实施载体,申请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证明,无土地使用纠纷在规划养殖区内

(三)规模达标

规模化成蟹扣蟹混养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示范基地,生产相适应的排水系统、沟坑、田埂加固、稻田平整、防逃防害防病设施齐备。

(四)质量安全

养殖区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用水标准,农业、渔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程序

(一)申报

符合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三大行动”,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项目条件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街道、兴隆农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项目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签盖章后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828日。

(二)核实

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经农业农村局实地核实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符合成蟹、扣蟹混养条件的作为发展示范基地

(三)验收

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验收分两步进行,一是对养殖面积、苗种投放、饵料投喂等进行前期验收;二是对示范基地产量、产值、效益。采取现场核实项目实施内容,听取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情况汇报,查看项目实施记录和证明材料(发票单据、生产日志)等方式验收,并由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将验收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四)资金兑付

根据补贴资金额度和确定补贴的面积,对符合成蟹、扣蟹混养示范基地,每亩补贴最高100元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示范基地。 

2025年兴隆台区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项目申报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养殖地点

 

养殖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实施地点、条件、规模、财务状况

 

 

 

 

 

 

 

 

 

 

申报单位(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意见(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区级渔业部门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看原件留复印件;2.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看原件留复印件;3.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看原件留复印件; 4.土地承包合同看原件留复印件;5.申报表;6.申请材料一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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