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7〕67号 兴隆台区足彩胜负14场调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的通知
兴政办发〔2017〕67号
兴隆台区足彩胜负14场调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兴隆农场:
根据《足彩胜负14场落实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盘畜处资办发〔2017〕4号)要求,在兴隆台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下设资产评估组、执法组、关闭组、协调组4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共同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斌 副区长
副组长:刘宪文 区农经局局长
陈文辉 区环保(交通)局局长
成 员: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李 爽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文华 区妇联主席
李 丽 区规划分局局长
陈苏锦 区国土分局局长
郗成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魏 巍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崔兰芳 区征收办主任
刘 刚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国中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洪波 曙光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新国 新生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组及责任分工
(一)资产评估工作组
资产评估工作组由征收办牵头,财政局、兴海街道、兴盛街道、惠宾街道、曙光街道、新生街道、兴隆农场配合,负责禁养区内确认搬迁或关闭养殖场户的资产评估工作。
协调人:崔兰芳 区拆迁办主任
(二)关闭或搬迁工作组
关闭或搬迁工作组由环保(交通)局牵头,兴海街道、兴盛街道、惠宾街道、于楼街道、曙光街道、新生街道、兴隆农场配合,负责禁养区内确认搬迁或关闭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协调人:陈文辉 区环保(交通)局局长
(三)执法工作组
执法工作组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环保(交通)局、公安分局配合,负责禁养区内相关监督执法工作。
协调人:魏 巍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经局,负责有关工作的信息归集、材料综合、文件拟制等日常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指示及有关工作安排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宪文 区农经局局长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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