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疫苗专项检查
为切实强化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确保全区疫苗质量安全,近期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强化疫苗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履行疫苗流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辖区内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及各疫苗接种使用单位进行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完善疫苗储存、运输条件,严格“冷链”管理。加强对疫苗的购进、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发现假劣或质量有问题的疫苗,要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禁不合格的疫苗流入疫苗接种单位。
二是加大对经营环节查处力度。严禁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疫苗类产品。任何药品零售企业或其从业人员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疫苗的购销、配送等相关活动。对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疫苗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三是加强对疫苗接种使用单位的监管。要求各疫苗分发、接种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建立和完善疫苗购进、验收、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领用(购进)疫苗时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确保疫苗购进来源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
四是全面安排,强化监督检查。目前已开展疫苗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强化对疫苗的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依法进行查处;对接种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
截至目前,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了对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疫苗购进、使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专项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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