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处罚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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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尚品夫人颐养美容美体中心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尚品夫人颐养美容美体中心
违法事实:2019年2月12日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委托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相关科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容美体服务。
处罚依据: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已执行。(盘兴卫公罚字[2019]001号,2019年4月17日)。
盘锦市兴隆台区容颜私人定制中心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容颜私人定制中心
违法事实:2019年1月18日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委托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相关科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店(6名)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容服务。
处罚依据: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已执行。(盘兴卫公罚字[2019]002号,2019年4月22日)。
盘锦市兴隆台区头造型理发店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头造型理发店
违法事实:2019年1月30日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委托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相关科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店(10名)从业人员均未获得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美发服务。
处罚依据: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已执行。(盘兴卫公罚字[2019]003号,2019年4月22日)。
盘锦市兴隆台区凯博海斯游泳健身会馆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凯博海斯游泳健身会馆
违法事实:2019年1月24日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接到群众举报,委托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相关科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店(1名)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处罚依据: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情况:已执行。(盘兴卫公罚字[2019]004号,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