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营商环境看兴隆】兴隆台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 发布日期: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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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单位和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着力破解影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意识进一步增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区提供有力的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
明确检查重点。深入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尽职、不尽责”“违规行政执法、乱收费、乱罚款”“新官不理旧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业部门垄断经营,公职人员谋取私利、暗箱操作”“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五类问题,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区政府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平台发布营商环境专项举报电话,同时在区市民服务中心等政府综合服务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受理问题线索投诉举报及来信来访。
深入开展调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征求意见,开展面对面座谈10余次,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80余份,了解相关部门服务企业和群众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深入窗口服务单位、企业、市场实地了解营商环境,掌握最新情况,查找发现并解决问题。
定期移交线索。制定《足彩胜负14场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区纪委监委与区委巡察办、区委信访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建立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实现每半个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一次问题线索,重要问题线索随时移送。
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热点部门、重点岗位的人员,聚焦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明察暗访或模拟办事,并采取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做实预警预防工作。
加大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作风转变。截至目前,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对典型案例进行全区通报1起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文:纪委监委 刘丹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