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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22〕19号足彩胜负14场印发《兴隆台区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536


足彩胜负14场印发《兴隆台区街道职责

准入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兴隆台区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5

 

 

兴隆台区街道职责准入制度

 

为全面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足彩胜负14场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4号)和《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印发<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区直部门和街道两级权责边界,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切实规范街道权力运行,减轻基层负担,结合兴隆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严控区直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街道承担,确有需要派交街道承担的工作职责,必须经过区委或区政府研究决定,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关经费一并下放到街道。区直部门不得要求街道成立相应机构、设置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等。街道通常只承担由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三定”规定或有关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的职责。区直部门派交街道履行的工作职责,要充分兼顾街道承接能力,尊重街道意见,不得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以签订“责任状”、下达分解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转嫁给街道承担。

二、基本原则

街道职责准入遵循“严格程序、依规准入,权责一致、完善保障,配套衔接、动态调整”的原则。

(一)严格程序,依规准入。区直部门派交街道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准入审核。

(二)权责一致,完善保障。对于经审核准入的工作职责,要落实保障措施,提高街道承接能力。

(三)配套衔接,动态调整。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要与权责清单相互衔接,实行街道职责动态管理。

三、工作机制

建立兴隆台区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对街道职责准入事项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审核。

总召集人:王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许文欣  区政府副区长

人:崔晓莹  区委编办主任

          刘敬涛  区营商局局长    

   员:陈黎明  区民政局局长  

刘三强  区司法局局长   

李元鹏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编办、区营商局,区委编办负责受理、组织推动党群部门职责准入相关工作,区营商局负责受理、组织推动政府部门职责准入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委编办主任崔晓莹和区营商局局长刘敬涛兼任。

四、准入程序

(一)申请。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均可作为申请主体,对要求派交街道履行的工作职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职责名称、调整依据、权责内容、职责边界、征求意见情况以及街道履行后的运行机制、制度保障、人员安排等内容。

(二)审核。联席会议对申请交由街道履行的职责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同意派交街道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区委或区政府审批;不同意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准入。经区委或区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文件将职责交由街道履行,涉及行政权力事项的,要列入街道权责清单。

(四)调整。派交街道的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因法律法规调整或机构改革等原因街道无法履行的工作职责,参照准入程序,及时进行调整。

 

      兴政办发〔2022〕19号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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