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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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市综合执法部门对商业中心区夜间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管控不力。
二、整改目标
改善城市环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常态化宣传活动,提高经营业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2.2022年4月底前,对全市餐饮门店的油烟排放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建立检查台账。
3.要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拒不安装的严厉处罚。2022年6月底前,商业中心区域露天烧烤得到基本根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采取集中清理与值班值守的方式,每周两次对全区露天烧烤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对商业中心区的露天烧烤,实行错时执法,值守至每晚9点,已全部清除了商业中心区的露天烧烤。
加大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严格按要求逐户进行检查。已责令84家未安装的餐饮单位进行安装,现已安装完毕油烟净化器并进行使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