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补助对象
兴隆台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对象为经遴选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对象。服务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服务对象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种植户等。
二、补助标准
(一)服务价格补助标准。各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根据足彩胜负14场2024年各环节服务价格,2025年各环节补助标准为:耕18元/亩、种21元/亩、防1.6元/亩·次(最多3次)、收30元/亩。
(二)服务对象和服务主体补助限额。补助资金的20%支付给服务主体,80%支付给服务对象。单个服务对象当年累计享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综合考虑本区承包地面积和服务主体数量等因素,服务主体累计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差异化补助。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68.5亩的农业经营户)的补助标准要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补助标准为:耕18元/亩、种21元/亩、防1.6元/亩·次(最多3次)、收30元/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土地经营规模超过68.5亩)补助标准为:耕15元/亩、种17.5元/亩、防1.3元/亩·次(最多3次)、收25元/亩。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或资金占比应高于60%。
三、 补助方式
通过先服务后补助方式进行补助。服务主体必须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完成服务后,经村委会、街道、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无异议后,根据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分别进行补助。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
四、服务主体和补助申请
1.服务主体申请。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全区范围内在农机具上安装有北斗终端等作业轨迹设备、具备条件的服务组织向所在村、街道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实施托管项目服务组织备案申请表;
(2)服务主体相关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一卡通”账号或银行账号;
(4)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机具清单、办公场所照片;
(5)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服务主体盖章确认。
2.补助申请。服务完成后,服务对象依据服务作业情况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填写承诺书,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填写村街核实表,将补助申请材料向作业地点所在的村,街提出申请,村、街审核后,街道把申请补助材料汇总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抽检。申请材料包括:
(1)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2)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3)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村街核实表;
(4)北斗终端等作业轨迹设备记录的数据等资料;
(5)每个对象现场作业的相片1张等其他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服务对象身份证号、“一卡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