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7〕61号 足彩胜负14场印发兴隆台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部门,上管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隆台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隆台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根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体部署,结合足彩胜负14场实际,特制定防御台风工作应急预案: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台风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在本级行政首长统一指挥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防御台风责任,建立完善的防御台风应急管理机制。
(三)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科学调度、保障安全等原则。
(四)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五)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要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质量。
为了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促进足彩胜负14场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辽宁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辽宁省市、县级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编制细则》等国家与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制定本预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御台风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御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三)科学调度,保障安全。有关部门要及时预报台风移动路径和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合理防范,科学调度,保障安全。
(四)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及时、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全民防御,加强基层。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防御台风灾害;加强基层防御台风工作,落实基层各项防御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御台风的意识和能力。
本防御台风预案保护对象是兴隆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盘锦监狱、经济开发区及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安全。
第一节:自然特征
兴隆台区位于辽河下游,是盘锦市党政机关、辽河油田总部机关和盘锦监狱机关所在地,全区地势平坦,交通发达,工农业并茂,环境幽静,建筑别致,是一座新兴化工城区和文化产业基地,区域总面积279.07平方公里,总人口4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1万人,是盘锦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地处东经127°47’00”至122°7’44”,北纬41°51’6”至41°13’45”,海拔高程2.0~4.2米,自然走向由东向西缓慢倾斜,东、南与大洼县相连,西与盘山县接壤,北与双台子区隔河相望。是全省十大经济特区之一,境内有自然河流四条,其中:辽河、绕阳河、太平河为外流河是汛期防洪重点,六零河为内流河。六零河(螃蟹沟,也叫吴家总干)穿越足彩胜负14场,由市辖管,是全区唯一的引水灌溉和市区排涝、排水河渠,在足彩胜负14场西部经于岗子排水站汇入辽河。
足彩胜负14场位于中纬地带,属暖湿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温度适宜,光照充足,春季回暖快,降水少,多南风,由于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匀,夏季高温多雨,汛期降雨集中,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经常出现春旱和内涝灾害。秋季凉爽,雨量适中,气温下降快;冬季寒冷干燥,多北风,平均年降水量为623.2毫米,最多年份908毫米,最少年份328毫米,雨量多分布在7--8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54%左右,日最大降水量142.2毫米,一次连续最大降水量236.7毫米。全年太阳总辐射为138千卡/厘米2,年日照时数为2786.6小时,年平均气温8.3℃。一月份最冷,月平均气温-10.4℃,年气温差34.8℃,每年初霜日10月13日左右,无霜期限为170天左右。
第二节:经济概况
足彩胜负14场经济以石油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为主,辖18个街道办事处,年产水稻6000多万吨,是重点的产粮区和优质大米生产基地,地下蕴藏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是重要的石油和天然气产区。2014年区经济实现生产总值353.4亿元。辽河油田、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属大型工矿企业等座落足彩胜负14场。全区交通发达,京沈高速、盘海高速、沟海铁路、双兴公路、庄林公路途经本区,通往各地。
总的要求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以坚持“确保人的安全、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夺取防御台风的全面胜利。
工作重点是:做好危房、险房群众的安全转移,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供水、供电、电信、燃气、交通安全;保障受风浪袭击的堤防和涵闸安全;保障全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户外广告及高空设施等安全;保障城区及农村内涝及时排除。及时应对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和险情。
防台指挥部为全区防台风工作的总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宣传贯彻《防洪法》,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贯彻执行上级防台指挥部的指令,统一指挥本区域内的防台工作。
2.部署防台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台工作。
3.当台风造成较大灾害时,要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防台抢险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水毁工程,帮助群众尽快重建家园。
4.不断提高防台工作的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指挥水平,达到防灾减灾目的。
(二)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成员单位:区委办、政府办、农经局。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区长(兼),副主任:分管城建和农业、水利的副区长(兼)
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时,及时进行防台形势分析,研究调度方案,提出对策措施。
3.签发防台风通知。
4.及时向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通报情况,传达上级的部署、指令、意见,并检查部署、指令、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三)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具体分工是:
抢险组:由区武装部部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消防大队、人武部、区综合执法大队、区保安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运输管理所、政法委、检察院、法院、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区委。主要职责: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市电业、通讯、道路、交通、住建委等部门,调动民兵和预备役部队,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协助相关单位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抢险组要设立电力、道路、通讯、燃气、自来水等专业抢险队伍。
危房险房疏散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单位:民政局、国税分局、公安分局、区纪检委、疾控中心、爱卫会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危房险房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确保转移安置群众的必要生活条件。
住建防台组:由区委常委、纪检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单位:住建局、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人社局、环保(交通)局、安监局、规划分局、土地分局、地税分局、油田办、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城区排涝工作;排除建筑工地、工棚安全隐患;做好塔吊、施工设施、城市广告牌等的防台除险工作。
农业防台组:由分管农业和水利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农经局、水利河务服务中心、兴隆农场、兴海街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农机局。主要职责:负责河堤防护巡视、除险加固;村屯农田排涝;设施农业除险;协调新立镇、田家镇的排涝工作。
工业防台组:由分管工业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经信局、安监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防台除险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的防台除险工作。
商贸防台组:由分管商贸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经信局、公安分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的防台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的社会储备、调度。
医疗防台组:由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卫计局、疾控中心、检验中心、食品卫生监督所、各街道卫生部门、各社区医疗站。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教育防台组:由分管文教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教育局、文体局、各中小学校、住建局基建办、文化促进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学校及幼儿园防台除险工作;加强学校及幼儿园师生防御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台风期间要求学校停止一切集中活动,幼儿园停课。
物资供应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统计局、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审计局、编办组成。主要职责:负责防台抢险物资供应、车辆保障。
治安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区交警大队。主要职责:负责防台风期间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台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物资以及破坏防台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御台风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宣传组: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区防指指示精神,加强防台知识宣传,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御台风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
通讯联络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组织部、区委办、政府办、经信局、老干部局、机关工委。主要职责:负责与移动、电信、网通等通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全区范围内的通讯畅通。
(一)台风预警等级:分Ⅳ、 Ⅲ、Ⅱ、Ⅰ四级标准,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
(二)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Ⅳ、 Ⅲ、Ⅱ、Ⅰ四级。其中Ⅰ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批准后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区防台指挥部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启动。
(三)应急响应行动
Ⅳ级应急响应:
1.区防台指挥部办公室掌握台风发展趋势,做好监测,并发布通报。
2.防台办公室发出防台工作通知。
3.区辖街道办事处根据气象预报及防台通知,及时通知所辖地居民注意避风。
4.防台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
Ⅲ级应急响应:
1.水利部门要加强台风情况的报送,每12小时向政府办及防台指挥部通报一次台风情况。
2.各堤段必须落实领导、工程技术和物资供应责任制;组织领导、抢护方案和物料供应等项工作必须责任到人。
3.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致灾部位的实际情况,提前制订抢护方案,并向抢险队伍提前进行技术说明,一旦风暴潮发生,迅速按计划行动。
4.各成员单位及时通知所辖地居民、游客、施工单位注意避风。
5.防台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防台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向防台指挥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Ⅱ级应急响应:
1.水利部门要加强台风情况的报送,每6小时向政府办及防台指挥部通报一次台风情况。
2.要划分防台抢险责任段,由领导进行承包。每个责任段都组建防台抢险队,落实抢险物资和机具,随时待命应急抢险。
3.卫生、医疗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队待命;公安部门要做好治安工作。
4.交通、邮电部门要确保交通、通信畅通;供电部门要确保防汛指挥系统的工作用电;物资储备要保证及时供应。
5.区教育局要通知学校停课;企业要停止生产的,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停产。
6.部署新闻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适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群众战胜灾害。
7.住建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危险隐患地区人员和财物安全转移;增加安全巡查密度,对树、广告牌、电线杆、房屋围墙、塑料大棚等做好透风加固,并急时清除街道、道路上的障碍物,确保电力、交通、通信畅通。
Ⅰ级应急响应:
1.水利部门每1小时向政府办及防台指挥部通报一次台风预报情况。
2.防台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工作会议,并进行专门部署。
3.防台指挥部及时进行群众转移安置,政府组织救援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进行转移安置,采取如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遇险群众。
4.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遇险群众。
5.交通部门负责调集应急交通工具,组织运输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保证道路畅通。
6.由民政部门制定赈灾安置物资使用方案,包括简易棚、帐篷等物资分配,以及食品供应等。
7.伤病救治:卫生部门立即组成医疗卫生组,在灾后建立起伤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员。在灾后24小时内派出防疫队伍进入指定区域,检查、检测饮用水源、食品等,进行疫情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发和流行。
8.灾后6小时内民政部门要及时到重灾区巡回检查灾情,统计汇总各项救济人数、物资总数。在10小时内民政部门以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防台指挥部上报初步灾情。
区防台指挥部下设的防台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兴隆台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组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防台除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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