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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3444

生产、销售单位应结合实际细化制定《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守则》,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2.组织落实月调度完成情况;

3.明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职责,并对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背景进行审核;

4.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依法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5.对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报告的或突发的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

6.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作出涉及质量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质量安全总监

质量安全总监是本单位管理层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直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本单位严格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责任义务及标准要求;

2.组织制定本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质量安全规范、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并督促落实;

3.督促指导质量安全员落实岗位职责,检查本单位各岗位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开展质量安全自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研判,评估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并采取处置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5.组织拟定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对员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7.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缺陷产品召回、事故调查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8.其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三)质量安全员

质量安全员是本单位负责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的检查人员,对质量安全总监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质量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指导员工落实岗位质量安全规范;

2.检查原材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销售过程质量控制等制度落实情况;

3.实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督促员工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质量问题并及时报告质量安全总监;

4.管理维护本单位产品质量安全档案,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5.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缺陷产品召回、事故调查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6.其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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